明清时期禁欲“18过”
1900-01-02 07:08:00 两性专家(更多) 333 253阅 在我国的明清时期,人们在禁欲方面出现了“量”的标准,针对不同的性行为,其相应的“过”也有所不同。其实这种对性行为做出具体“量”的定“过”意识并非是“空穴来风”,是因为当时的人们将道教教徒所谓修炼“真身”的戒条——功过格,用在了道德的修养上。以下就是禁欲主义惩罚不良性行为的量化标准:
梦淫: 一过
遇美色流连顾盼: 一过
梦淫而致意乱: 五过
语淫亵: 十过
有意与妇人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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